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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还要签订保密协议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2-26 14:20:02 阅读数:96

保守别人的秘密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道德品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也是如此。有时员工需要签署保密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我国法律是否规定员工离职后要签订保密协议?让我们来看看一、员工离职后还要签订保密协议吗无忧找律师的相应回答

员工离职后,可能涉及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中的条款是法律上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指为避免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者已经依法作出或者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与生产类似产品或者经营类似业务并与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者担任职务。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或者自行创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什么是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通常是指协议双方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即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违反约定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保密协议可分为单边保密协议和双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单方对另一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协议。103010保护商业秘密。签订保密协议是企业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常用手段之一。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受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忧找律师com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上。中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员工离职后,可能涉及签署保密协议。具体规定如上。欢迎来到无忧找律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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