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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不了公司制度该辞职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9-07 11:21:31 阅读数:97

每个用人单位都会有自己的制度,劳动者提出申请时,用人单位一般会告知劳动者公司的相关制度。但是有些工人入职后可能不适用公司的相关制度,如果不能接受公司制度,是否应该辞职?无忧找律师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接受不了公司制度该辞职吗

如果员工不能接受公司制度,是否辞职由员工决定。如果他想辞职,可以提前30天通知雇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方式和赔偿情况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过错或者违法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12种: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培训或工作调整不称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并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依法裁减人员;

7.企业变更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后,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裁减人员;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裁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除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职工不同意公司制度,不能接受公司制度,是否辞职由职工自己决定。如果想辞职,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无忧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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