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9-06 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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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但是,如果有任何法律原因,合同可以终止,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终止。公司如何补偿进入清算的员工?对于这个问题,无忧找律师网已经做出了回答。让我们看看。一、公司进入清算员工怎样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对进入清算的公司员工如何赔偿的相关介绍,即如果公司因解散而进入清算,员工的赔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请关注五六懂法网的官方网站,并在线咨询我们无忧找律师网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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