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单位,员工一般是不允许随意被辞退的,因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一旦被辞退,就需要向对方支付赔偿金。面对这样的情况,工会该如何补偿经济裁员?在这里,无忧找律师网将为您解答相关内容。一、经济裁员补偿工会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裁减人员:
(一)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整;
(二)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
(三)变更劳动合同后,企业改变生产、进行重大技术创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
(一)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六个月内重新招聘的,应当通知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们可以理解为,根据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无忧找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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