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劳动 > 辞退解雇

销售人员被裁员如何补偿?公司裁员如何补偿标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9-08 08:36:33 阅读数:154

现实社会中,很多企业都存在债务危机。这个时候,公司不得不裁员,因为资金周转不够,否则,它将面临破产。根据规定,公司不能随便解雇员工。那么如何补偿销售人员的裁员呢?在这里,无忧找律师网将为您解答相关内容。一、销售人员被裁员如何补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劳动者每工作一年,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裁员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裁减人员:

(一)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整;

(二)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

(三)变更劳动合同后,企业改变生产、进行重大技术创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一)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六个月内重新招聘的,应当通知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性裁员的基本程序

(1)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供生产经营状况信息;裁员既不是员工自身的过错,也不是员工自身的原因,总会对员工的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裁员之前,应该听取工会或雇员的意见。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拟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和实施步骤,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集体合同的规定对拟裁减人员采取的经济补偿措施;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对裁员计划的意见,并对计划进行修订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人员裁减方案和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应当正式公布裁员计划,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