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竞争越来越大,企业和员工之间也存在竞争。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可能会为了缓解暂时的困难而裁员,那么劳动法中的裁员如何补偿呢?下面,无忧找律师网为大家整理了这些知识。让我们来看看。一、劳动法裁员如何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关于裁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职工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减少职工裁减计划:
(一)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重整;
(二)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
(三)变更劳动合同后,企业改变生产、进行重大技术创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
(一)与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六个月内重新招聘的,应当通知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以上是关于裁员的。从内容上我们可以知道,裁员补偿金应该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另外,我们可以知道,裁员应该优先考虑《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人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可以访问我们的无忧找律师网站进行咨询。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