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27 20: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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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在怀孕期间可以被解雇吗?
根据《劳动法》第17条:“劳动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劳动合同期满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5、26和27条的规定,只有当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1.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和渎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此外,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正在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可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裁减人员。同时,根据1988年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女职工在怀孕、哺乳和分娩期间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还规定,如果女工怀孕、分娩或哺乳,即使发生《劳动法》第26条和第27条规定的情况,雇主也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可以看出,怀孕期间的女工受到法律保护,雇主不能随意解雇怀孕期间的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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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李大庆律师
广东广州
李大庆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
他是著名的法律咨询服务门户网站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资深专职律师,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他在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建设、投融资、合同债务、工伤、婚姻家庭等民商法和刑事辩护领域进行了长期深入的实践和理论研究。 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素养,成功代理了500多起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专项服务,为数十家公司、企业和众多个人提供常年专项法律咨询服务,深受当事人好评。详细的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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