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27 20: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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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安抚下岗职工的情绪,公司将制定补偿协议,给予他们切实可行的经济补偿。然而,有些公司在与员工签订薪酬协议后,只觉得协议的内容对公司不利。那么,裁员补偿协议公司会食言吗?边肖网详细告诉你相关知识。裁员补偿协议公司会食言吗?没有。
除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补偿方式因终止原因不同而不同。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按应付工资计算。2.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辞退的,应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的补偿。
如果公司违反了裁员补偿协议的规定,可以借助网络律师,使协议更加规范,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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