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在努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新型冠状病毒中的肺炎疫情是可以快速控制的。那么疫情期间正式工拿工资吗?无忧找律师网汇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您参考。
一、疫情期间正式工会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正式工有工资。
二、疫情期间正工资发放的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对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将延期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企业如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可通过调薪、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产停业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不提供正常劳动的,由企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当事人因疫情等原因不能在法定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因疫情原因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4、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劳动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年1月24日
根据以上介绍,新型冠状病毒中的肺炎疫情已经影响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希望你不要担心疫情期间的工资问题。国家有规定,企业要严格执行。如果对此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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