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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年最低工资标准,年宜春市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14 19:30:59 阅读数:138

江西省最低工资提高到1430元,江西省最低工资条例由无忧找律师编制,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更,请参考官网发布的公告。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加班费和特殊工作.如果你想更多地了解江西省的最低工资是多少,让我们和无忧找律师一起看看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条件和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为劳动者规定的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

年9月17日,江西省将从年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00元调整为1430元。

根据通知,一级区每月由1390元调整为1530元,二级区每月由1300元调整为1430元,三级区每月由1210元调整为1340元,四级区每月由1060元调整为1180元。兼职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由13.9元调整为15.3元/小时,二类地区由13.0元调整为14.3元/小时,三类地区由12.1元调整为13.4元/小时,四类地区由10.6元调整为11.8元/小时。

据悉,省内四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调整。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按地域划分为二级区,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彭泽县、永修县、庐山西海风景区、壶口县为三级区,幸子县、武宁县、都昌县、修水县为四级区。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扣除按下限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和个人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金额。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工人保险、福利和各种非货币收入。最低工资应当按时以法定货币支付。

以上是无忧找律师给你介绍的江西省最低工资的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有任何问题,你可以联系无忧找律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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