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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合同,没有书面合同,租约可以终止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8 09:20:03 阅读数:205

我打算把自己的财产出租给别人。我需要和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吗?如有必要,租赁期至少应为多长时间?李强

对此,中心徐律师认为,中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没有书面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只能依法视为无限期租赁。

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双方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即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随时返还房屋。承租人也有权随时将房屋归还给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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