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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协议部分终止,合同终止和中止的法律条件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3 16:14:58 阅读数:381

当我们与他人合作时,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我们经常选择签订合同。然而,在我国法律中,仍然存在法定合同的终止和中止的情况。那是什么情况呢?让我们来看看无忧找律师边肖带给你的的相关内容。

 

 

一、

 

 

1、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1)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避免或克服的客观现象。如果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合同的目的完全无法实现,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合同。

(二)因拒绝履行主债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这意味着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其主要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不履行要求而直接行使撤销权。

(3)因重大债务履行延迟而未能达到合同目的。债务人没有正当理由。债权人催告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合同的主债务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无需任何请求。

(四)因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有许多违约形式使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包括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和履行地不遵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直接终止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这是一般规则。上述情形均未发生时,本合同即行解除,法律规定本合同在其他情形下也应解除。这实际上为法律的未来发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也防止了法律的漏洞。

 

2、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有:

 

(1)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示不履行主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三)商业信誉损失;

(四)债务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让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让。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内容客观上已经不存在,不再需要履行或者不能履行;但是,合同的转让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仍然需要履行,应当继续履行。因此,合同的转让并不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合同的效力被暂时中止,合同的终止是合同效力的完全终止。

 

 

三、中止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项及法律后果

 

 

(一)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一方当事人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便中止履行其合同义务,并且不能毫无根据地怀疑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无明确证据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是无忧找律师带给你的的相关内容。当出现法律情况时,我们可以依法终止和中止合同。减少我们的损失。如果你有更多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相关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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