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合同 > 合同终止

自去结束是什么意思,结束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8 08:40:04 阅读数:211

1)期限届满时

2)第《合同法》 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第01030120 224条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第01030120 227条规定,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未付款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第01030120 231条规定,如果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而部分或全部毁损或灭失,导致租赁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及双方的租赁关系。

6)第01030120 232条规定,如果双方未就租赁期限达成一致或协议不明确,且无法根据第01030161条确定,则为无限期租赁。

7)第010301233条规定,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也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