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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终止条件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6 17:00:05 阅读数:168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超过6个月的,有权解除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当承租人死亡且没有其他人与其共同生活时,如果合同一方不存在,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该房屋。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转租、出借或者调换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造成房屋损坏的;

(三)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故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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