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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能否被劳动教养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6 16:40:04 阅读数:145

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必须牢记不得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应提醒的是,如果工人因刑事、行政或治安案件被拘留,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 (6)条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教养是对屡次违反治安管理,经教育处罚不改,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实施义务教育和改造的一项特殊行政措施。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用人单位不能依据第《劳动合同法》条第39 (6)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号(1995年[第309号)第31条规定,劳动者接受劳动再教育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再教育的事实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劳动教养机关必须执行强制劳动。劳动者不能履行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客观事实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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