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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标准,职工主动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17 16:39:03 阅读数:198

事实上,现在的就业压力仍然很大。每年,大学生都会出来找工作,但是工作往往是不够的。然而,一些员工会主动辞职。如果员工自愿辞职,难道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吗?边肖网编辑了“员工自愿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如果雇员因个人原因辞职,他当然不会获得经济补偿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外出创业”等。如果公司能够证明员工辞职的原因(通常,辞职的原因可以在辞职信、辞职交接表或辞职协议中找到),则推荐人一般不会支持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他/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否则,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或未达到法定通知期限,即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还可能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二,如果员工因为公司的具体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在实践中,一些公司扣发员工工资、停止支付、少付或拖欠工资,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些公司让员工在有毒和无保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中工作。鉴于这种情况,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享有无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和获得经济补偿的特殊权利。这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被迫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公司有下列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危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规定,员工根据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员工被迫辞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如果“被迫辞职”的理由是有效的,就没有必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可以理解为四种情况:

1.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通常情况下,因个人原因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2.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你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你可以提前3天通知。

3.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辞职”:公司存在以下违法情况: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 (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规章制度不合法,损害员工权益; (五)因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致使合同无效的。也就是说,在这些情况下,员工可以在通知单位后立即离开。

4.“辞职不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法指挥或者强迫劳动者冒险危及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不经事先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如果雇员先因个人原因辞职,他可否随后以“被迫辞职”为理由要求经济补偿

这在实践中通常得不到支持。因为在审理此类纠纷时,仲裁人将审查员工最初的辞职原因是什么,一旦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的辞职原因是个人原因,例如,辞职原因已经在辞职信或解散通知中表明,仲裁人将确定该原因为真正的辞职原因。一般不支持员工在离职后为了获得经济补偿而改变自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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