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劳动 > 人事争议

如何解雇员工不要赔钱,解雇隐婚女职工公司被判赔钱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07 21:06:03 阅读数:136

该公司因解雇秘密结婚的女员工而被判赔钱。

张女士是公司的一名白领,她休了两个星期的怀孕假,在加入公司时被公司以隐瞒婚姻为由解雇了。劳动仲裁裁定双方续签合同,公司拒绝接受诉讼。2012年5月16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向张女士支付工资损失2万多元。

张女士是公司的一名白领,她休了两个星期的怀孕假,在加入公司时被公司以隐瞒婚姻为由解雇了。劳动仲裁裁定双方续签合同,公司拒绝接受诉讼。

2012年5月16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向张女士支付工资损失2万多元。

案例:怀孕的员工结婚了

2010年7月,张女士加入* *明湾志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志达公司),担任业务拓展专员。

* *据志达公司称,张女士加入公司时,她填写的所有工作登记表均为“未婚”。去年11月19日,她声称怀孕并休了两周假。她还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结婚证。公司认为业务拓展专员对诚信的要求很高,张女士私自结婚,这是诚信问题。根据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公司于2010年12月终止了她的劳动合同。

去年1月,张女士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定* *志达公司与张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张女士被解聘后的工资损失。

* *志达公司不服判决,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方停止履行合同,并拒绝支付张女士的工资损失。

审判:解雇的原因是焦点

庭审期间,张女士承认了隐性婚姻的事实,称她担心公司知道后会拒绝聘用她,这是个人隐私,与劳动合同无关。此外,在招聘时,公司没有明确表示该职位拒绝招聘已婚人员,也不能以不诚实或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为由终止合同。

* *志达公司坚持认为,张女士被辞退是因为她不诚实,而不是因为她怀孕,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员工休产假材料,称怀孕的员工没有被辞退。

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各自的职责

本院认为,张女士的婚姻状况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不影响工作效率和业绩,不妨碍公司正常经营,不造成公司遭受损失或损害其他员工利益。此外,在招聘时,公司对应聘者的婚姻状况没有特殊要求。

5月16日,法院裁定张女士的秘密婚姻不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应继续履行与张女士的劳动合同,并赔偿张女士工资损失2万多元。(摘自《新京报陈波》)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