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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职能和别的公司答合同吗,未离职能和别的公司签合同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01 07:18:02 阅读数:198

如今,不仅有巨大的就业压力,而且许多人担心找不到工作。另一个相反的现象是没有人找工作。如今,年轻人过于个人主义,不愿意遵循同样的步骤,所以跳槽时有发生。但是我们怎样才能不违反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呢?以下网络小系列将为大家解释!未离职能和别的公司答合同

是的,只要双方雇主同意。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当然可以.但是,你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在30天期满后,未经雇主批准,你将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之日,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全部工资。30日是《劳动合同法》中雇主的合理替换期,也是为了维护雇主的利益。然而,《劳动法》也赋予了员工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所以你可以不经雇主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但你与雇主签署了有效的《劳动法》,而雇主并不存在

法律法规规定工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所以你应该赔偿雇主因单方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就不需要赔偿)

不过要注意以下情况: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内;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通过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控制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的;

e)扣留工人的身份、资格、资历和其他文件;

(六)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g)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或者续订而未订立或者续订,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除上述情形外,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情况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仅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超过30日后,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照上述第(一)项的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试用期外,劳动者在其他情况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看到这一点,我相信每个人都已经知道,如果你没有离开你的工作,你是否能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取决于这两家公司是否愿意。如果你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你可以和另一家公司签订合同。还有一些关于在合同到期前离开公司的相关问题。此外,如果您有任何问题,也可以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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