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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事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28 11:09:03 阅读数:233

人事仲裁原则是指仲裁机构和仲裁参与人在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人事争议仲裁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各方在仲裁中地位平等,在适用法律中地位平等。这一原则要求仲裁机构在处理案件时对双方平等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这一原则要求仲裁机关在处理人事争议案件时,必须首先查明事实,获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在对案件事实得出正确结论的基础上,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标准,依法公正处理案件。

? (3)及时性、公平性和合理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是指仲裁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受理和处理案件有明确的时限;公平原则是指仲裁机构应当公平、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人事争议的内容广泛而复杂,有些争议没有实体法标准来处理,因此应适用合理的原则来处理。

? (4)独立办案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人事争议案件时具有独立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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