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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不批算旷工吗,员工请假遭辞退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26 11:06:01 阅读数:288

公司讨厌员工经常请假,所以如果员工因为请假而被解雇怎么办?接下来,网站的小编辑为每个人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事件历史]

由于她连续休了几次事假,粥店老板让打杂的张女士自动离职,否则她就拿不到工资。然而,张女士按照店主的要求写辞职信时,店主在她离开时只给了她一半的工资。最终,双方无法私下谈判。

工人们被迫写辞呈

今年3月,张欣加入了一家粥店,做杂工。当时,老板说她供不应求,所以她可以不经审判直接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规定她的工资为每月2000元。由于粥店生意兴隆,张女士每天下班后工作12个小时左右,一周只能休息一天。

五月初,她的孩子生病了,所以她请了几天假。张女士说:“老板休假时不高兴,说店里人手不足会耽误生意。”之后,老板因为一些事情要求她离开。当时,她提议结清工资,但老板要求她在支付工资前写一份自愿辞呈。为了拿到工资,她按照老板的要求做了。然而,老板并没有按照商定的月工资支付结算款,而是将其完全减少了一半。

老板解释说是因为扣除了事假,张女士的工作不符合要求,只能按照试用期支付工资。

店主没有补偿就离开了

老板说,当张女士加入公司时,他们已经达成协议,她的月薪是2000元。但是,这个标准有一个前提,就是张女士需要在商场内遵守考勤制度,并且在她能够得到考勤制度之前必须是全职的。

由于张女士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休了几次事假,有时甚至无故旷工,因为她的频繁休假影响了她的业务。因此,结算工资只能按照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意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当记者就张女士被迫辞职一事询问店主时,对方称张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并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信,因此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粥店老板称,张女士因休假未能全时工作,因此没有支付试用期工资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用工指令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张女士请事假,应按规定扣除相应的日工资,而不是按试用期标准支付工资。如果劳动合同对出勤有相应的规定,它也应该按照合同办事,而不仅仅是老板的一句话。经调解,粥店老板愿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张女士的工资差额。

[法律解释]

工人应该提高他们的证据意识

根据张女士的经验,北京律师张颖介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大多数工人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住工作或及时拿到工资,他们有时被迫放弃自己的权益。然而,在本案中,由于张女士被迫签署自愿辞职协议,在没有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获得法律帮助。

为此,北京律师张颖还提醒劳动者要提高证据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在被迫签订相应的不平等或非自愿协议时,要及时保存相应的证据,以免在无法证明自己权益时白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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