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比如工人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工人患职业病等。工伤发生后,只有申请工伤认定才能获得赔偿。劳动合同可以做工伤认定吗?无忧找律师网汇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劳务合同可以做工伤 认定吗
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而不是合同关系。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视为对员工人身伤害的赔偿,不得申请工伤认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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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治疗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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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就业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外的第三人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人身伤害,用人单位和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合同或者分包业务的用人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或者
条件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不适用本条规定。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受到伤害,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作为雇佣关系伤害处理,一般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由第三方造成的,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无忧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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