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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被打伤算工伤吗,工作中被同事误伤算工伤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5 21:43:38 阅读数:162

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因工负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劳动者只要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有一定条件。那么在工作中被同事误伤算工伤吗?无忧找律师网汇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工作中被同事误伤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工作中被同事伤害,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工伤事故;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

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

(a)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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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第十七条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治疗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所以,如果工人在工作中被同事误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无忧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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