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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不了找谁赔偿,工伤认定后企业如何赔付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5 21:40:39 阅读数:157

人为了生活需要工作,工作中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也会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当工人受到伤害时,他们会考虑赔偿和工伤认定。毕竟,工人普遍认为在工作中受伤会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认定后,企业如何支付赔偿金呢?以下是无忧找律师网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工伤认定后企业如何赔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单位按照下列项目向工伤职工支付费用: (一)工伤待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待遇; (二)按月发放伤残等级伤残津贴。此外,如果劳动合同随后终止或解除,员工还将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六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的劳动者,享受下列待遇:

(1)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五级伤残是我18个月的工资,六级伤残是我16个月的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工资的70%,六级伤残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雇员本人提议,雇员可以终止或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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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发放。标准是:一级伤残是我24个月的工资,二级伤残是我22个月的工资,三级伤残是我20个月的工资,四级伤残是我18个月的工资;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是:一级伤残工资的90%,二级伤残工资的85%,三级伤残工资的80%,四级伤残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以上知识是相关法律问题的答案。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单位应当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有相应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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