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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向哪个法院起诉,职工不服劳动仲裁该怎么去处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2-09 16:36:02 阅读数:176

我们知道员工与单位有矛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员工往往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无忧找律师网将会讲解相关内容,供您参考和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职工不服劳动仲裁该怎么去处理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一)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1) 《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和《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员会,一份由申请人保管。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劳动仲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表(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告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登记注册证明(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等)。);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其户口、现居住地和联系电话。

通过对边肖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根据规定,如果员工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到当地法院申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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