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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一般多久出结果,劳动仲裁流程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2-09 16:33:01 阅读数:124

劳动者在工作中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约束双方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但是有时候会有劳动争议,然后需要仲裁。那么接受劳动仲裁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无忧找律师网的小系列会给你介绍一下,希望能帮到你。劳动仲裁受理条件

(1)投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人。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争议,或者劳动保障行政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四)仲裁申请必须提交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委员会。

(5)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和宴会依据。

(六)除非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

(7)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二)执行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被任命的公务员之间,以及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被任命的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辞退、辞退、辞职、辞职等发生的争议。人事关系和履行机构与工作人员之间的雇用合同;

(四)社会组织与工作人员因辞退、辞退、辞职、辞职等发生的纠纷。以及人事关系的终止和雇佣合同的履行;

(五)军事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及其正式职工之间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不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人员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管理机构与其员工发生的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劳动仲裁受理的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必须在仲裁期限内。如果您想了解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的免费法律咨询。无忧找律师的律师可以帮助您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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