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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注册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未登记、收回或销毁的合同专用章仍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6 14:00:05 阅读数:212

更换合同专用章后,建材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收回或销毁,表明合同专用章对外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未妥善保管印章存在明显错误。而王当然不知道,有理由相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钱,有代理权。因此,王的损失应由建材公司承担。

读者提问:王某与持有建材公司合同的钱某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定金,钱某在收到定金后失踪。王状告建材公司时,才知道该公司已变更了合同专用章,但原来的公章当时尚未登记或销毁,仍由员工钱某保管。

后来钱辞职了。王某是否有可能以建材公司违约为由要求双倍定金?

律师:是的。《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委托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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