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合同 > 合同终止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5-26 11:40:03 阅读数:187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法定解除)及其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共5条的规定,法律平等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其中第25条至第27条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第31条和第32条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提前通知解除”和“立即解除”两种形式。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或雇员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这称为“提前通知取消”。所谓“立即解除”,是指一方当事人在未事先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涉及经济赔偿或赔偿责任。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必要条件,但没有对劳动者规定任何限制性条件。

单方解除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因自身过错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的现行规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有三种承担方式,即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指对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即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劳动者一次性经济补贴。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劳办(1996)243号《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的解释,“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1994)481)向员工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经济补偿主要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非过失解雇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工资。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