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单位):电话:
乙方(供应商):电话:
根据大埔县政府采购中心1号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标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商品的内容及交易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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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交易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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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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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送货项目:
甲方将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第二条货物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确保它是原产国生产的原始产品;否则,它将被视为一种回报。
3.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超过三次,公司负责更换同类新品。
4.乙方应根据制造商的保修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以及免费保修期提供免费保修和其他服务;但是,正常合理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5.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货物保证有年使用寿命。
6.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货款及其他款项中扣除.
7.如因乙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直至货物能够正常使用,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负责提供中文说明书、中文操作手册、中文维护手册和物品电路原理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验收时间: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甲方必须在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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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整的文件:应有产品证书(或质量证书)、操作说明、保修证书、发票及其他必要的文件;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以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和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
第五条乙方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交货,甲方不得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货款中无法交付部分10%的违约金;
2.如果乙方交付的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
3.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日加收5/1000的滞纳金;
2.如果甲方违反合同拒绝接收货物,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将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原因通知另一方,以减少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在获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由法律和有关规定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无条件服从鉴定结论;
2.在以下情况下
1、合同订立后,双方需要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应自觉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无效合同
如甲乙双方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被宣布无效,一切责任均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一条补充规定
1.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大埔县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项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大埔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存款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
签名地址:
签署日期:月、年
主编: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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