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北京混凝土外加剂销售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于2005年1月制定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外加剂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和单价
外加剂名称、规格、粉/液数量、单价、数量和备注
(吨/元)
)
总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壹分
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
2.北京地方标准,标准号。
3.双方同意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测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双方同意:
2.正负尾差、合理增减条款和在途交货量自然减(增)量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第四条国家或者主管部门对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回收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规定,双方同意:包装材料,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外,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材料的回收是:
第五条交付方式、运输方式和到达地点
1.交付方法:
2.运输方式:
3.交货地点。
4.甲方应提前(书面/电话)小时向乙方提出供应需求;交货后,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物到达后48小时内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的外加剂并返还给乙方.
3.如因使用和保管不当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甲方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价格结算和支付
1.价格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英镑票据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格的支付方式:
3.价格的支付时间: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乙方可暂停供货,但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甲方应自支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字):卖方(签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电话: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
现场联系:现场联系:
电话:
传真:传真:
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要求(附件)
物种物品控制指标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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