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停车位转让协会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见证人:
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协议
本合同所称停车位(停车设施)是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不属于必要的附属设施,不与建筑地上部分的产权一并转让。上述独立建筑空间不包括在业主的共用面积内。
甲方保证其拥有拥有、使用、盈利和处置上述停车位的合法权利。甲方应保证上述停车位的产权清晰,无经济或民事纠纷。
第二,目标
本合同中提及的停车位位于负楼层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使用条款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土地使用权到期日止。
四.转让价格
1.本合同所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乙方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性付清全部金额。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定金,余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付清。
2.如乙方逾期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日内仍未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停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业主。
5.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分别向公司发出股权转让通知。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停车位的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储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人:
电话:电话:
一年中的月日
主编: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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