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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19 08:36:02 阅读数:213

在校学生陆某在实习单位实习时意外受伤。他要求实习单位和学校按工伤赔偿。他能得到支持吗?让我们用边肖网详细看看。实习期间受伤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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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本院认为,陆在设备公司实习是学校教学内容的延伸和拓展,学校对陆在实习单位的安全负有一定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义务。设备公司作为实习单位,有义务在陆实习期间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并为其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保证其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陆到设备公司实习,所学知识与实际操作有关,与设备公司没有劳动关系。

实习期间所受的伤害应按照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经调解,三方达成协议,设备公司赔偿陆5万元(不含医药费2.5万多元),学校赔偿陆2万元。

具体案例

陆是烟台一所职业学校的学生,2015年7月毕业。2014年9月,烟台某冶金设备公司与鲁签订了培训实习协议。设备公司委托学校对鲁进行为期3个月的培训。培训期满后,陆到设备公司实习了3个月。实习期满考试合格后,设备公司与鲁签订了劳动合同。2015年1月11日,陆在设备公司实习期间不小心摔断了左脚,医疗费用超过2.5万元。根据培训和实习协议,设备公司为陆购买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保险公司理赔2万元后,设备公司支付了剩余的医疗费用5000多元。

4月,卢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该设备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便到劳动行政部门查明工伤。仲裁委员会驳回了陆的上诉,理由是他是实习生,不符合主体就业资格。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设备公司和学校参照工伤9级标准赔偿15万余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发生事故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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