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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吗,公司在试用期开除员工有经济赔偿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22 20:36:02 阅读数:198

许多公司会在试用期内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在实践中很常见。工人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雇主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内,雇主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多少呢?接下来,小系列。com收集了一些关于公司在试用期解雇员工的经济补偿的知识。请阅读它!一、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的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3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试用期常见问题

(1)试用期为约定期限。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协议,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协议的结果,是双方充分表达各自的意见,在互利的基础上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甚至不得以强制命令或胁迫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享有全部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和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交劳动争议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它还包括在平等基础上参与民主管理或与雇主谈判的权利,以通过工人代表大会、工人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依法保护工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它不能因为试用期的地位而受到限制,应该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三)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无论劳动合同当事人是订立一年制劳动合同还是三年制或五年制劳动合同,如果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的前一期(如三天、五天或一周、一个月或两个月)就是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内。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在试用期后订立,都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约定终止的,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严禁设定变相试用期。

为了规避法律,一些雇主同意试用期、适应期和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

他们的目的无非是降低工人的待遇,方便劳动合同的终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应当按照试用期处理。

试用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虽然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多,但要注意你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你不应该做任何损害雇主利益的事情,这样工人自己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边肖对公司是否在试用期解雇员工的回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只需支付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赔偿金。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访问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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