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济正处于衰退的边缘,裁员的消息无处不在。
英国最大的房地产网站Rightmove最近发表声明称,为了省钱,它将裁员20%,这将在2009年削减公司500万英镑(800万美元)的成本。英国最大的水电和供热工程设备公司沃斯利集团(Worsley Group)最近表示,由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疲软,该公司将解雇美国建筑供应部门的3000名员工。此外,该公司将关闭86家分支机构。
10月22日,雅虎首席执行官杨致远首次公开宣布裁员的消息。根据公开信息,雅虎目前在全球有14,300名全职员工,裁员达到10%,这意味着约1,430人将面临失业。
2008年10月8日,深圳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岗职工种林军因对薪酬不满自焚,令整个行业震惊。
裁员是企业和员工都不敢回避的话题。长期以来,企业一直将裁员问题藏在口袋里,而员工却将裁员的话题埋在心里。无论何时何地,提到裁员问题都会让企业领导感到恼火,让员工感到担忧。然而,裁员是企业和员工都必须正视的重要问题。
那么,雇主什么时候可以解雇员工呢?解雇员工时应该照顾谁?什么是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的原规定,雇主只有在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才能解雇员工。然而,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两种可能导致员工下岗的新情况。
第一类:企业在改变生产、进行重大技术创新或调整经营模式后,需要裁员。 第二类: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不仅如此,新《劳动合同法》还放宽了裁员程序。以前,雇主在解雇员工时必须听取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程序并不严格,只有裁员超过20人或超过员工总数的10%时,上述程序才有效。
可以看出,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雇主有了更多的裁员空间。不过,《劳动合同法》在放宽相关条件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雇主在裁员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其中特别强调的是,雇主在裁员时应优先保留三类人:
(一)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定期劳动合同;
(二)与无固定期限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家庭无其他职工,且有需要赡养的老年人或未成年人。
此外,用人单位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减人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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