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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工伤认定书要注意,工伤认定书掉了应该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15 11:03:02 阅读数:258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可以在遭受工伤后识别工伤,工伤证明是指工伤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劳动者是否在工作中受伤的法律文件。工伤证遗失的,可以补发,补发的工伤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工伤证明丢失了,我该怎么办?对此,以下网站已汇编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工伤认定书掉了应该怎么办

鉴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进行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伤害是工伤还是视为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职工患工伤的,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民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认定。

工伤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雇主的劳动关系证明;

3、医学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书丢失

《工伤认定决定书》已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的决定丢失,不影响公司已认定的事实。你可以把它和你的身份证一起复印到作出鉴定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保险部门,并在上面盖章作为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或者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承担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相关信息保存50年。

通过以上文章的解释,我知道如果工伤证明丢失了,我们可以带相关材料重新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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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一张身份证来重新发行,而公司需要在它出现时带一个公章。另外,其他人没有权利重新发行它。 第二,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经认证的材料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将工伤数据保存50年,所以没有必要太担心工伤证明的丢失。所以我希望以上内容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有不明问题,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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