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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的临时工死亡,临时工死亡怎么赔偿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08 15:18:02 阅读数:591

我相信不久前,每个人都知道,城市管理部门殴打被单位雇佣的临时工的现象并不少见。今天很多单位仍然雇用一些临时工,那么临时工和工伤有什么关系呢?如何补偿临时工的死亡?接下来,网站的小编辑为每个人收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欢迎阅读!临时工工伤死亡赔偿:

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无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还是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都应由用人单位给予医疗救护,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时应该享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除了医疗费用、住院伙食津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津贴和其他费用外,雇主还应按月支付原工资。临时工死亡时,工伤死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第二十八条随军家属生活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果受扶养人是未成年人,应计算为18岁;如果受抚养人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则计算为20年。然而,如果你超过60岁,你的年龄将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岁;对于75岁以上的人,计算应以五年为基础。

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有其他受扶养人的,债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如有多名随军家属,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计算。然而,如果你超过60岁,你的年龄将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岁;对于75岁以上的人,计算应以五年为基础。

第三十条申请人证明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或者死亡赔偿。

随军家属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按照前款的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和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和依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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