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劳动 >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协商协议,工伤赔偿协商后反悔,可以去申请仲裁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20 16:14:43 阅读数:161

员工受伤后,认定为工伤。如果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保,需要给员工一定的补偿,以弥补员工的损

失。那么,如果在工伤赔偿问题上协商后反悔,可以申请仲裁吗?接下来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无忧找律师网边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工伤赔偿咨询后反悔可以申请仲裁吗?当然可以。

在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死亡的,不依法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往往因急需医疗费或解决生存和生活的迫切需要而被迫主动与企业协商,企业则趁机降低工伤待遇标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者在签订协议后认为自己明显感到不公平的,可以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法定标准裁决企业补足工伤和死亡待遇的差额。

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经企业与员工劳动能力水平鉴定后,双方明确知晓伤残程度和法律规定的标准,且企业没有利用他人的危险,则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和解协议,在法定标准的合理范围内,经审查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及其职工经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经人民调解机构调解达成协议的,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约束力,只有在

推荐阅读: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

民事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无效或者撤销、变更协议条款。

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一、申请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负伤等不可抗力因素,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并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受伤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用人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无需提供个人声明);

(五)两个以上证人的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诊断证明、病历、住院病历后,即为职业病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鉴定。

(七)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如果有人因工作原因死于事故,或在工作场所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或经抢救后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出具的有效证明;

7.因战或工伤致残的复员或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确认证明;

8.直系亲属代表工伤职工申请工伤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证明;

9.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并办理本人身份证明。

二.接受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审查材料。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并将所有需要补充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工伤认定。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如果接受,发布《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如果不接受,则发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受理的其他情形。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发放《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经依法处理的;

(二)有关部门需要相应事故的结论作为依据,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因其他不可抗力,难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中止的其他情形。

中止工伤认定消失或者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时限。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终止工伤认定,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向申请人发放《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第三,做决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鉴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鉴定决定和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鉴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调查核实所提供的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3.如果雇员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这是工伤,而雇主不认为这是工伤,则雇主应立即通知雇员

综上,是对工伤赔偿后的遗憾的一些理解和梳理。你可以仔细阅读这篇文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明智的决定和治疗。如果你什么都不懂,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来无忧找律师,会有专业律师解答你的问题,一定会完美解决你的困扰。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