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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案例,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20 16:23:43 阅读数:149

一些工人可能在工作中受伤。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工伤。工伤认定后,可以进行索赔,但法律对此也有相应规定。接下来,无忧找律师网将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和社会实践,推出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一定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

1.要求: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无需持服务协议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医院伙食补贴

1.标准:出差食品补贴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 第30条第4款,《工伤保险条例》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执行。

(3)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员工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受伤职工到统筹区域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康复费用

1.标准: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根据当地规定,康复治疗应由机构组织的专家进行评估。

(五)辅助设备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量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6)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不变,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薪留职期限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停薪留职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按当地规定执行。

(七)护理费用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人员由单位负责。

(2)伤残评定后需要护理,不能完全自理的,统筹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工资40%统筹;生活不能自理的部分,统筹前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

(八)残疾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4笔伤残补助金=我的工资21个月

享受每月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4残疾al

七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8级伤残=我的工资11个月

3.9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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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作中,安全第一。无论哪一方,都不

希望发生工伤事故,尤其是造成劳动者工伤、残疾等对其不利的事情。当然,有时候有些工伤事故是无法人为控制的。发生这样的事情,双方都要处理赔偿问题。在伤残鉴定和赔偿方面,法律有相关标准。如果你需要帮助,无忧找律师网也为律师提供在线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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