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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怎么管理,在施工现场工人病了如何赔偿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19 20:20:39 阅读数:115

我们知道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一些意外,比如突发疾病,所以需要好好休息,那么如果工人在施工现场生病了该如何赔偿呢?关于这个问题,无忧找律师网将会讲解相关内容,供您参考和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在施工现场工人病了如何赔偿

(一)治疗(医疗)费。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医院伙食补贴。职工因工伤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

(三)在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凭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交通、住宿、伙食费用由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辅助设备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工作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职工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照顾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照顾费。生活护理费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一级伤残是我24个月的工资,二级伤残是我22个月的工资,三级伤残是我20个月的工资,四级伤残是我18个月的工资;五级伤残是我16个月的工资,六级伤残14个月,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10个月。9级伤残是我8个月工资,10级伤残是我6个月工资。

(9)伤残津贴。因工伤残职工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一级伤残是我24个月的工资,二级伤残是我22个月的工资,三级伤残是我20个月的工资,四级伤残是我18个月的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或者6级伤残的,应当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六级伤残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患有与工作有关的残疾的工人被确定为5级和6级残疾。经工伤职工本人提议,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费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职工因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核定的供养亲属养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公死亡工人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劳动者应在已签订工伤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去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住院职工的伙食补助,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审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治疗。工伤职工到医疗机构签订工伤康复服务协议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我们可以理解,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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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按规定是有一定标准的,根据实际情况赔偿项目也有很多。从病人的情况来看,希望大家能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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