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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对事故发生经过的详细调查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19 20:23:39 阅读数:170

【摘要】本文论述了笔者在审理工伤事故赔偿案件实践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笔者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伤事故责任应分为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社保机构承担,但不参加工伤保险时由用人单位承担)和工伤保险补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法律关系无效时,应当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分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在缺少工伤认定时,法院应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应以工伤未认定为由驳回劳动者的诉讼;违法用工事实和违法用工工伤认定可以由有关行政部门采纳;用人单位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工伤事故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商业人身保险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补充赔偿责任;劳动者未及时投保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责任。工伤赔偿协议中约定的赔偿金额不得低于应得赔偿金额的80%,否则属于明显不公平,可以撤销。[摘要标题]实践

工伤一般指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人身损害。无论是现代批量生产还是手工作坊,都有可能发生工业事故,这是现代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但由于我国法律对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分,有劳动关系的双方称为雇主和雇员,有雇佣关系的双方称为雇主和雇员。发生工伤时,他们的责任和救助渠道是不一样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工伤事故负有责任,在救济前需要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用人单位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无需劳动仲裁。所以两者都是工伤事故,责任形式和赔偿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本文所讨论的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责任,不包括用人单位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用人单位应该是狭义的,仅指

自然人,不包括我国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比如建筑行业无合法资质的施工队伍中的承包商和农民工的关系,就是典型的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发生工伤事故,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按民法侵权关系处理,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本文讨论的用人单位对工伤事故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按劳动争议程序处理:1。合法雇主和合法劳动者。无论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均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区别在于,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保机构承担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2.合法雇主和非法劳工(如童工、无就业许可证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士)。如发生工伤事故,一般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

次性赔偿办法》处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63条授权国务院劳动保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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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门制定,可视为工伤保险的特别规定。如果涉及到童工使用他人身份证或者假身份证投保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下面详细讨论他们的责任。3.非法雇主和合法工人。非法用工单位,是指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注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4.生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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