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你带来问题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工伤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1-10一次性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5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8级伤残:本人工资11;
9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每月伤残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
推荐阅读:工伤认定时限延长申请,工伤认定时限能否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本人工资75%;5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描述:
(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安排工作有困难时发放。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发生事故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三、5-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两项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统一的标准,但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可在各省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去无忧找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