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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7 07:55:44 阅读数:112

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知道员工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总会遇到前期准备的材料不够齐全的问题。对此,无忧找律师网边肖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处理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不完整材料。希望分享的内容

对大家有帮助。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不统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告知补正;证据不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调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伤认定办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充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如果决定不被接受,应签发《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认定工伤时,可以开展下列调查核实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工伤认定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并做好调查记录;

3.记录、记录、录像、复制与工伤认定相关的资料。调查核实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并如实提供信息和证明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

1.按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死亡)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员工受伤时医疗机构出具的首诊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诊断证明和病历,或者职业病诊

精华阅读:工伤认定证明人的证明怎么写,工伤认定证明到医院如何办理

在企业或工厂工作的雇员受国家保护。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以根据国家法律进行鉴定,然后根据标准进行赔偿。工伤赔偿只能在获得一定的证明和鉴定后进行。以下网络系列详细介绍了这一知识。如何向医院申请工伤证明1.参保..点击阅读

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企业申请认定工伤的,应当提交原件《工伤事故报告书》并加盖公章

6.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复印件(可向工商局或市场安全监管局查询)

7.关于工伤的证人证言(证人必须写下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签名,按指纹,复印身份证)

8.不由申请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9、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如果工人死亡,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有关证明

(三)因工负伤或者在工作途中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

(四)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

综上,补上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由此可以看出,首先,如果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材料不全,肯定会影响工伤认定的过程。社保局会通知当事人证据不足,需要重新补充相关证据。如果你对此有更多的疑问,无忧找律师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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