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劳动 > 工伤认定

没有工伤认定能做工伤鉴定吗,工伤认定不是工伤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6 17:04:41 阅读数:156

现在工伤越来越普遍,工伤种类繁多,每个工伤的鉴定结果都不一样。工伤简称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因不良因素和职业病造成的伤害。有哪些工伤等级证书和工伤认定程序?无忧找律师网已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工伤等级鉴定的程序

个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后,向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表,提交原始资料,调查,组织医学鉴定,评分,发文。

1.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以直接申请;

2.提供以前在医院治疗的疾病、伤害、残疾的原始病历。因工致残的,需持有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如果是职业病,需持有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医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如果是精神病,需要持有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在其他情况下,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报告;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核申请和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不清楚的情况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将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告知企业和相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资质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残疾人进行

推荐阅读:工伤认定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认定期间换工作可以吗

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写出定性和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受伤或伤残等级,并出具等级证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将鉴定结果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评包括定期复评和争议复评。 第一,第13条规定了“定期审查残疾状况”,主要是因为评估结论是基于医疗结束时的残疾结果,有残疾并发症的人需要进一步治疗,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残疾可能会恶化

。因此,有必要进行定期评审,并做出等级变更结论,这对员工和企业都是有益的。目前,定期审查的时限由各地暂时规定。 第二,员工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根据第57条,员工可以申请复审。复查鉴定后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上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省级结论永远不变,但在定期审查时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复查鉴定的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做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依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工伤认定程序

(一)对事故进行调查,修复相关证据,及时保存一些容易丢失或损坏的证据,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及时做好调查记录。

(2)

推荐阅读:工伤认定标准一览表,上班摔倒在工伤认定标准中是怎么规定的

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将申请表及申请人提交至工伤事故发生地的部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雇员的身份证副本及

2.是否需要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劳动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现实生活中,没有人的工作总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总是感冒生病,有时甚至会遇到导致工伤的自然灾害。此时,员工可以根据受伤情况向单位要求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通过员工的工伤鉴定来判断。因此,工伤认定中

如有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无忧找律师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