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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能把工资要回来吗,劳动仲裁搞不定能找劳动监察大队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2-09 16:27:02 阅读数:177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有时劳动仲裁可能不起作用,所以当劳动仲裁不起作用时,问劳动监察大队是否有效?通过你的提问,无忧找律师com边肖带来了内容“如果我不能办理劳动仲裁,可以找劳动监察队吗?”,希望能帮到你。劳动仲裁找不到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模式是对明显违反劳动法的单位进行处罚,适合举报。

仲裁部门裁决双方的争议,适用于投诉。

前者相当于警察局,后者相当于法院。如果没有新的材料和新的证据,用法院判决向派出所报案可能是没有结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申请。

需要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不同的材料;

第一类,如果申请人是员工,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的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者根据申请人数);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本人签字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代理协议,以及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法律资料;

(四)被申请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作证、工资表(单)、用工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证明以及辞退、开除、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或证明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后原件退回;

(6)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发生集体争议的,请提交以下材料:除第一类 (1)至 (6)材料外,申请人应推荐3至5名职工代表,并提交职工代表名单及全体职工签名表,属于拖欠工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应提交欠用人单位工资的职工名单及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如果申请人是用人单位,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同第一类第(六)项要求);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 (6) 《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至于你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找劳动监察大队也没用。你很少在法庭上起诉。一般工资问题和劳动合同问题都可以解决。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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