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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不去试用期6个月的公司,公司只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2-08 13:21:02 阅读数:1695

企业可以为新员工设定试用期。如果企业在试用期内不与员工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只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很大。那么,试用期不签合同,谁会吃亏呢?以下回答由无忧找律师网提供,供您参考。希望以下回答对你有帮助。试用期不签合同谁吃亏

试用期内不签合同的劳动者遭受损失。很多企业为了主动出击,防止被“套牢”,往往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只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其实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因为即使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企业要解除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依法给予补偿;

法律还规定,仅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很明显,如果你在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关起来”的,但实际上恰好是“关起来”。因此,这种做法并不可取。正确的做法是与新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括试用期。

另外,很多企业认为,双方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尚未确定,因此企业在试用期内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事实并非如此。双方的劳动关系虽然在试用期内没有最终确定,但已经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试用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随意辞职要赔偿用人单位吗

关于试用期内是否对随意辞职的用人单位进行补偿,有关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好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达成一致,并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依据用人单位内部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辞职的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在试用期内检查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有相对自由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这是一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一般认定无效。

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陈静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损坏企业设备、工具或者其他物品的,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赔偿金。

4.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虽然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应离职,应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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