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续订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雇主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9.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增加一个月工资后终止。
3.劳动者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增加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4.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应当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增加一个月工资后终止。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并依法裁减人员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依法减少人员
7、企业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8.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裁减人员
9.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注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金按每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工人的月工资高于工人平均月工资的三倍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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