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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效力问题,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是什么呢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09 08:30:04 阅读数:153

事实上,与劳动关系相比,事实劳动关系只缺少书面合同的形式要求,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目前,立法承认,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应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利,并应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义务。

从立法演变的角度来看,“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更多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用人单位侵犯劳动保障权益时,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并没有明确的标准。

我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应当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书面劳动合同被口头协议取代;

3.用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条例中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如在条例中规定雇员的使用、安置和待遇,这些都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基础;

4.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续签的事实;

5.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或相关条款缺失或不合法,实际上成为无效合同,但双方已根据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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