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09 08:18:01
阅读数:420
热门推荐.
注意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
劳动关系,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一定的劳动法律法规联系在一起,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用人单位,成为本单位的成员,参加本单位的生产劳动,并遵守本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另一方(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或质量支付报酬,提供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建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经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员工工资名册)和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文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出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其中,第(一)、(三)、(四)项相关证明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者不能提供与用人单位管理的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当承担不良后果。 “这可以和上面的部分联系起来。《证据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表明一方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另一方主张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可以推定该主张有效。
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
导师推荐
热门回答
下载登录无忧找律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