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劳动 > 劳务派遣

竞业限制,灵活选择脱密措施或竞业限制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10-05 15:09:02 阅读数:153

保密措施是指在保密期间,承担保密任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同意调整工作,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让我们和边肖一起学习细节。保密措施或非竞争限制的灵活选择

(1)解密措施

保密措施是指在保密期间,承担保密任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同意调整工作,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目前,我国只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没有法律法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项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不一致的,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六个月),约定调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此外,地方立法也对此做出了规定,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根据上述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企业在使用本办法保护商业秘密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适用范围。一般来说,它适用于科技型企业或高科技发展领域,或者一些技术相对较快的企业,如智力密集型企业,并不能适用于所有企业。

2.先决条件。应用解密措施的前提必须是存在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否则协议无效。

3.义务主体。它必须是商业秘密的知晓者,即实际接触、理解或掌握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管,而不是所有员工。

4.保密期。也就是说,解密期限(提前通知期)一般不能超过六个月。

5.具体措施。岗位调整后,如果没有特别协议,企业不能在保密期内降低员工工资。

(2)非竞争措施

敬业度限制是指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不得在特定时期和区域内从事竞争性企业或竞争性商业活动。中国目前的竞业限制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法律上的非竞争限制。主要是指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职务、兼职、经营竞争性企业或为他人经营业务。这些规定分散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雇主不必与这些人就不竞争达成特别协议。

第二,商定的非竞争限制。

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服务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单独的竞业限制协议(条款)应当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在实践中,竞业禁止协议不仅是雇主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也是一种常见的手段。但是,在适用竞业禁止协议时,企业应注意:

1.先决条件。

前提是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有三个要素: (1)信息不为公众所知; (2)该信息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3)权利人对信息采取了安全措施。在实践中,商业秘密的范围主要包括: (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技术资料等。(二)业务信息,即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业务计划和业务总结,如投资计划、销售计划、客户名单等。 (3)管理信息,如管理模式和管理知识; (四)上述三项以外的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其他信息。

2.义务主体

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实践中,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针对公司和企业的六个关键岗位

在竞业限制期内,每月给予经济补偿。

6.违约责任

必须达成一致,否则,一旦劳动者违反合同,雇主只有在证明有损失的情况下才能向劳动者索赔。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