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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29 21:37:02 阅读数:149

名人遗产纠纷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从法律上讲,遗嘱是在自然人生前处分自己的财产并安排相关事务,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那么,如何才能防止无效遗嘱或纠纷呢?让我们来看看无忧找律师网边肖。如何防止无效或有争议的遗嘱

遗嘱必须列明的基本内容

遗嘱人身份信息:遗嘱人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住址、婚姻状况。

子女和继承人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类型、金额、地址(银行)、现状(谁拥有、谁生活)、是否存在诉讼、查封、冻结、抵押等权利限制。

对财产和其他物品的具体处理意见

是否有遗嘱执行人——公民在立遗嘱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一般是经过公证的,权威的亲戚朋友同事等。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员,如律师等。但是,遗嘱人不委托遗嘱执行人的,不影响遗嘱公证。

采取合理的遗嘱形式

根据法律,遗嘱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自写遗嘱——由遗嘱人自己写的。

代理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将代理书写该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理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推荐阅读:设立遗嘱的方式,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记录遗嘱-通过记录方式立的遗嘱应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口头遗嘱——立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遗嘱已经过公证处公证。

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立遗嘱人的方式。但鉴于以上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了保证遗嘱的效力,使遗嘱得到有效执行,最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经过公证的遗嘱。

立遗嘱时,必须写明立遗嘱的时间

同一遗嘱人订立数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当有几份遗嘱内容有冲突时,以最后公证的遗嘱为准,所以立遗嘱的时间对于遗嘱的效力尤为重要。

经公证的遗嘱如有变更,必须及时到公证处进行变更

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遗嘱人的意志往往会发生变化。如果之前的遗嘱已经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一定要注意去公证处进行变更。因为在遗嘱的几种法定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公证遗嘱除非经过公证变更,否则不能撤销。

遗嘱必须作为自己的财产处理

遗嘱代表遗嘱人的个人意愿,遗嘱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 (1)公民收入; (二)公民的住房、储蓄和生活必需品; (三)公民的树木、畜禽; (四)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但在实践中,有些遗嘱人往往会在遗嘱中不经意地分配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在遗嘱中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在遗嘱中处分控股公司的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一次性财产是:

根据《民法》第1063条,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一半。

个人对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有书面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分自己的财产

持有公司股份的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非限制性股份,不能代替公司处理公司的资产。同时,如果遗嘱中涉及公司股份,还要查看公司章程,看章程中是否有关于股权继承的规定。章程有约定的,按照章程执行;没有约定的,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

属于遗嘱人个人的财产权的其他部分。

遗嘱应当考虑无劳动能力和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规定

第《民法典》号法律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为无劳动能力和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尽量在遗嘱中列出财产分配的原因

遗嘱合法有效的,法律结果就是以遗嘱继承代替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分配方式是在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遗嘱继承是由遗嘱人的意思自治形成的,往往在法定继承人之间形成分配不均,容易形成矛盾和纠纷。建议遗嘱人尽可能反映立遗嘱的原因,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立遗嘱,尽量找专业人士,比如律师,作为证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了没有丧失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或者继承人、遗嘱人以外,证人只需要是无利害关系的。在实践中,遗嘱人经常去找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远方亲戚朋友。但在随后的遗嘱继承中,由于这些证人或多或少都与遗嘱人的家庭有牵连,也会导致纠纷和矛盾,甚至出现影响证人与亲友感情和关系的问题。所以在立遗嘱时,找律师等专业人士不会有什么利益关系,反而会更有公信力,也会保证家庭成员之间不必要的冲突和摩擦。

注意遗嘱的格式

为避免篡改遗嘱,最好打印遗嘱,并在遗嘱末尾注明“以下内容为空白”;最好在遗嘱中注明页数,如X页/共X页;每份遗嘱都要签名并手印,以表明遗嘱的日期。

特殊人群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不会读写的人会

对于不会读写的遗嘱人,为了保证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应当口述遗嘱的内容。遗嘱人将以书面形式记录遗嘱人的口头内容,并向遗嘱人明确宣读书面遗嘱。问是否符合初衷,遗嘱人在遗嘱每一页盖章;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作为证人;最好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

因为这类遗嘱的遗嘱人情况特殊,最好找专业人士——比如律师或者公证遗嘱。

聋人立遗嘱

为保证聋哑人遗嘱的有效性,应邀请合格的手语教师表达聋哑人的意思,并记录为书面遗嘱;有两个以上证人无利害关系的;最好把整个过程记录下来。

垂死者的意志

根据法律,立遗嘱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证人需要没有利益关系;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但是,法律还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所以临终遗嘱在实践中往往会有很大的争议。临终时,遗嘱人的头脑是否清醒,是否具有遗嘱人的行为能力,往往会成为争议的焦点。这里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比如是否需要医生证明才能显示遗嘱人的行为能力。

鉴于临终遗嘱的特殊性,应尽量邀请律师等专业人士操作。在证明遗嘱人的遗嘱时,律师可能会根据遗嘱人的情况问一些简单的问题,以证明遗嘱人的基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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