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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注意事项,自书遗嘱应该注意什么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29 21:36:03 阅读数:69

自写遗嘱,顾名思义,是指遗嘱的被继承人,在生前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前,由他亲自书写遗嘱分割等内容,在他死后,继承人按照书写的遗嘱继承财产。那么,自拟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无忧找律师公司会给你解释的。自拟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民法典》第1134条第2款规定:“自写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自写遗嘱的一般规定。具体来说,应注意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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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由遗嘱人书写。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完整真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不易为他人伪造或篡改。

2.遗嘱人应当签名。

应当由遗嘱人签名,表明遗嘱是谁立的,内容是作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没有签名的遗嘱无效。

3.立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在遗嘱上写日期,不仅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鉴定真伪,还可以在写遗嘱时鉴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当存在几份内容矛盾的遗嘱时,找出哪一份遗嘱是最后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也是有帮助的。年、月、日缺一不可,尽可能使用公历。

4.自写遗嘱允许立遗嘱人修改、增加、删除和修改。

如需更改、添加、删除或修改,应在更改处注明更改字数和更改时间,并单独签署。实质性修改的,应当在遗嘱内容后的专门段落中说明修改B。

写遗嘱后,应当由遗嘱人本人或者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管,但不得由遗嘱人保管,以免对其真实性产生质疑。

此外,自拟遗嘱有以下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1.自拟遗嘱请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代替圆珠笔。如果对遗嘱本身有争议,很难辨认圆珠笔写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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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继承人年老或有精神病时,请优先考虑经过公证的遗嘱。年老或精神疾病可能被视为不能完全操行,可能影响自写遗嘱的效力。

3.手写遗嘱的内容必须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出来再签字。否则,法院可能会认为它不符合手写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

4.制作手写遗嘱建议找两个以上的证人,证人需要在经过公证的遗嘱上签字。在继承过程中,如果继承人对手写遗嘱的真实性有争议,需要进行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本身能否进行取决于很多因素,比如鉴定材料的存在。如果有证人,这些问题就能更方便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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